政策解读:
八项健康扶贫政策:
一、探索实施家庭病床服务。
完善新农合家庭病床管理,方便贫困人口就医,对卧床(行动不便或不能自理)且住院治疗确有困难的贫困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需要在其家中设立家庭病床,由镇中心卫生院对贫困人员进行治疗,并对其医疗费用予以给予全额报销。其中起付段以上报销比例为95%,由新农合报销,其余费用由镇中心卫生院承担(含起付线)。
二、 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制度。
为避免贫困住院患者因押金不足或急、危重病人需要紧急救治而得不到及时治疗的情况发生。在市属二级以上医院、所有镇中心卫生院实施“先住院、后付费”制度。贫困患者住院全部享受住院“零押金”制度,患者入院时,不需交押金,只需出示新农合医疗证就可以住院治疗,出院即时结算。
三、开通办理慢病卡绿色通道。
各镇中心卫生院及时汇总行动不便并患有一般慢性病的贫困人员相关材料,由延吉市医院和延吉市中医医院开通绿色通道,不用患者到场即可根据其诊断等材料确认一般慢性病申请,上报至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由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实施即时审批程序,统一为贫困人员办理慢病卡,方便其报销一般慢性病药品费用。
四、 统一新农合慢性病药品目录。
为满足一般慢性病贫困患者的用药需求,将全市新农合一般慢性病药品目录统一,镇中心卫生院可采购二级以上医院药品目录内的慢性病药品,方便患者选择自己常用慢性病药品进行治疗。贫困人员可以自由选择一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公立)和其所属镇中心卫生院作为新农合慢性病定点诊治医院,即时得到报销。
五、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以贫困人口为重点,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深化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结合贫困人员所患疾病,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护理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医药服务、上门服务等。优先为贫困人口签约家庭医生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到2017年6月底,完成全部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与电子健康档案建档。
六、 实施慢性病长处方制度。
制定“申请长处方知情同意书”及“签约患者使用长处方药品报备表”,对患有慢性病的贫困人员实施长处方制度,贫困患者自愿接受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健康管理,行动不便、不能每周取药的贫困患者可以在镇中心卫生院享受一个月的长处方便利,由此减少患者每周往返医院所带来的不便,不仅减少了路费等开支,也最大限度的方便了患者用药。
七、 制作健康指导手册。
统一印制健康指导手册,将贫困人员病情摘要与健康指导、健康体检单、随访记录、送医送药记录、“一人一策”记录等材料交给贫困人员保管,方便贫困人员及时掌握自身病情,根据医生建议与用药指导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从源头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八、 提供精准医疗服务。
组建健康扶贫巡回医疗队,深入村屯进行义诊和送医送药,对贫困人员提供精准医疗服务。按照“精准扶贫,一人一策”原则,对贫困人员提出明确诊断、提供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同时对贫困人员做好分类,区分出轻、中、重三个类别,病情轻的患者由镇中心卫生院通过门诊救治;不能门诊治疗的患者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病情重的患者由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责编 魏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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