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全面铺开规范和改进机动车号牌管理工作。吉林省作为全国第一批推广应用试点省份,已于6月20日起在全省启动推广应用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工作,并已先后在长春、辽源、白山试点,预计7月12日在全省同步推广。
据了解,全国统一版机动车选号系统推广应用后,保证选号公开公平公正,实现了“三统一”,即“统一号码资源监管、统一号牌号码发放、统一号池维护管理”。
统一号码资源监管
号牌号码资源由总队负责统一管理,支队根据号牌号段启用规则和实际管理需要,向总队申请增加新号段,总队批准同意后方可启用。已收回的旧号牌号码随机进入公安网选号池。
统一号牌号码发放
选号软件全国统一,禁止使用外挂选号软件。号码资源全部公开向社会发放,不得预留、指定号码。互联网选号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行自编自选和随机选号。公安网选号通过全国统一的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省统一由原来的“10选1”模式变更成“50选1”随机选号模式。
统一号池维护管理
号池维护管理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自动增补,不得人工操作放号。互联网和公安网分别设立选号库和备用库,当选号库号牌资源少于规定数量时,系统随机将备用库号牌资源投放入选号库。同一发牌机关所有业务办理点发放号牌号码使用同一选号库。
此外,还放宽了原机动车号牌保留政策。由原来的车主名下使用三年,办理转出或注销后六个月内购买新车可以使用原号码调整为车主名下使用满一年办理转出或注销后,一年内内购买新车或二手车均可以使用原号码。
【责编 魏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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