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的解释
(2016年5月12日 国土资源部令第67号)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中“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作如下解释:(2016年5月12日 国土资源部令第67号)
一、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是指:
(一)国务院要求国土资源部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二)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国土资源部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其他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二、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版权声明:
本平台为《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单位、自媒体转载或者传播《延吉新闻网》《延吉新闻网微信平台》版权内容的,必须注明出处,否则视为侵权。作品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