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俄国强占土地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七月二十九日,沙俄军队在爱古斯托夫率领下,从诺基夫斯克进军延边地区,攻陷珲春,并攻占局子街(延吉市)附近的艾丹城。
清靖边军一程姓统领与俄军妥协,在局子街划出一部分土地为俄军修军营。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 5月,俄军移入局子街新修兵营。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俄驻韩公使韦具与韩外部大臣李道宰所协定以间岛(延边地区)及其附近三里以内之地组织为州,由俄韩共同管理,并提出约章五款。当时俄国人移入的少,只派官吏驻艾丹城管理行政。
同年,清政府在延吉设立延吉厅,设抚民同知。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招幕吉强军中营(三营马队、一营步队)分驻延边境内,加强统治。并下令朝鲜政府撤退李范允在延吉的一切活动。1904年至1905年爆发日俄战争,俄国战败,驻在艾丹城的俄军和官吏全部撤退。
(二) 日本强占土地
1、“东拓占地” 东拓全名“东洋拓殖会社”,是日本向东北各地进行侵略的先锋组织,总社设在东京。1917年,日本在龙井设领事馆之后,开始设立支社,叫“救济会”,进行“低利放款”。当时社会一般放款多三分五分行利,救济会放款只八厘利息,最高也没超过一分五厘,但必须用户照、地照作抵押。同时在偿还办法上,也与一般不同,期限较长,分期还清,每年分两季还款,将应还本利分配在几年内逐季还清,但必须遵守两条规章:一是借款、还款一律以金票为单位;二是付款逾期,以复利计算,并罚“违约金”“延滞金”。
经济命脉都掌握在日本人手里,“东拓”的一切活动又与日本整个侵略行动相配合,于是他们就不断抬高金票和压低中国的币值。金票一天天上涨, 而官贴(当时吉林最通用的货币)、哈洋等货币一天天下跌。1915年一元金票值官贴5吊,1926 年涨到120吊。这样就使些贷款的人还不上利,大批的土地纷纷落入“东拓”之手。刚开始人们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认为有利可图,都很高兴地用房照地照抵押借款,甚至还有借亲友的地照去抵押借款的。有些人还把借来的钱高利转借,从中渔利。但最后大多数人都把土地赔进去了。当时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东拓人家利不大,杀人不见血。”
把中国地主的土地掠夺到手后,又用这些土地来剥削农民,继续收租取利。“东拓”是采用死租和钱租制,规定每年应交纳一定的金额,农民就不得不在谷贱时出卖谷物,换成现金来缴纳租金。“东拓”以“低利放款”的欺骗手段,配合整个政治经济侵略,用掠夺中国土地来剥削中国的农民,又以租金所得再去掠夺土地,辗转掠夺成为最大的地主。据1946年统计,延吉市“东拓”有水田1146 000平方米,旱田11 917 800平方米,宅地496 800平方米,山荒地130900平方米,墓地6900平方米,壹杂地125 400平方米,其他495300平方米,总计14 540 200平方米;烟集村有水田1 392 825平方米,旱田442044平方米,宅地77 215平方米,山荒2 643 081平方米,墓地7 122平方米,壹杂地172 325平方米,二杂地4 271平方米,其他19 402平方米,共计10291 216平方米。
“东拓”掠夺土地用来出租的部分,叫“东拓地”或“东拓出租地”,另一部分则以之转让与朝鲜族农民,由农民十五年还清贷款,叫做“自作农创定地”。
2、“满拓”占地为了实行日本的“满州开拓政策”,1937年8月,成立了“满州拓殖会社”,资本共6 500万元,大股东为伪满政府、“满铁”、朝鲜总督府、“东满”、三井、三菱、住友。总社设在新京(今长春),各省、县设分社,同时在新京设开拓总局,各省设开拓所,各县设开拓科,主管开拓移民计划的企业组合。
“满拓”成立于日本在东北三省已取得直接统治之后,多用强迫手段收买大量土地。根据其移民计划需要,选好某个地方就强行收买,不卖不行,其选买的大多是好地。满拓收买的地分为:
①满拓地或满拓出租地
②满拓自作农创定地
③日本人(或内地人)开拓地
④朝鲜人开拓地
⑤内国人(中国人)开拓地
⑥买回地
“满拓”收买土地后,根据“移民政策”,除作为出租地和自作农创定地外,其余土地用来移殖日本人和朝鲜人。1934年至1938年期间,在三道和烟集岗地区,先后安置日本人和朝鲜人开拓团,其所用土地是为移殖日本人而强夺的好地,而且是居住、国防、交通、产业及有发展的重要地带,以维护治安。日本人每户除拨给1 000元路费外供给山林8垧、土地5垧,并可贷给每户1 900元生产、生活费。朝鲜族人开拓团用地一般拨给山间僻地,或未利用地区,每户平均只给4垧地,只贷借款买农具、耕牛及一部分款项,无其他待遇。他们一面砍木修房、修道、修围墙,另一方面集体开垦土地,共同种地。中国人开拓用地,一般由伪政府指定安置到山间僻野地区。被收容的大多数农民,是自己的土地被满拓掠夺并被逐出来的那些地主及佃户。土地改革以前,延吉市满拓地水田154 300平方米,宅地24 500平方米,山荒地18 800平方米,壹杂地123600平方米,总计为491 200平方米。
3、集团部落 日本侵占中国东北后,为加强打击东北抗日联军和剿匪势力,敌伪政府在朝鲜总督的倡议和驻东北的关东军的配合下,制定所谓“大集团移民计划”。首先于1943年3月在三道区进行试点,然后推广。山区散居部落的分散农户,实行划地并屯,又收容日本、朝鲜移民分3期建立,到1937年3月结束。
第一期建立的集团部落有:烟集村新兴屯集团部落,依兰村柳菜沟、莲花洞、合水坪、古城子等集团部落;第二期有太平村、三道湾、张芝营、屯田营、五道沟集团部落;第三期有烟集村石人沟、烟集岗集团部落、太平村东沟集团部落、依兰村朝阳村集团部落。
集团部落基地的选定标准:一是治安条件能够逐渐得到恢复的安定地区为重点;二是耕地充足;三是集团部落规模。原则上施行大集团,每部落设部落长,由居民选举后,经县公署审查任命。按保甲法以居民推荐,下设若干名牌长,管理上实行军事化。实行集团部落自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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