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分局成立汛期环境污染防范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汛期安全值班制度和突发性污染事故报告机制,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坚持每日防汛抢险应急值班巡查,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全天候畅通,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按照环境应急信息报告制度进行报告,并做好应急监测和处置,保持交通、通讯、应急监测设备仪器、应急车辆处于临战状态,随时应对汛期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确保环境污染事故早发现、早处理,把险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执法人员还到延边朝医医院、延吉市环境卫生作业有限公司(市垃圾填埋场)、延吉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延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企业,对污染物管理台账建立、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是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转移、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企业联网运行等情况开展了现场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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