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阐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延吉市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活动方案

2022-07-18 延吉新闻网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延吉建设,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在乡村建设行动中开展千村示范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延吉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基础上,用5年时间(2021-2025年),每年完成10个左右示范村创建任务,逐步实现全域整体创建,推动村庄整体面貌、农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力争走在全州前列。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统领,以更加精准的思路、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超常的力度、更加扎实的行动,确保每年完成10个左右示范村创建任务。
  ——坚持规划先行,精准推进。遵循村庄分类布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提倡多样性,不搞千村一面,分区域、分类型、分批次精准创建,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决避免短期行为,将加快建设、集中整治、示范创建与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同步抓实抓好。
  ——坚持点线结合,全面提升。以城区周边及重点镇为中心,以国省干线公路、人口密度大、经济发展活跃等区域为辐射,主动对接“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旅游“一环双线三带十区多点”格局,以点串线、连线成片打造引领示范带、示范片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逐步延伸到全域整体创建。
  ——坚持生态为本,产业为基。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注重与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村、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省级示范村和乡村旅游发展重点村等相结合,注重乡土特色,留住田园乡愁,多渠道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培育壮大种养加、农文旅等“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优势产业,实现农村生态美与百姓富的统一。
  ——坚持统筹资源,合力攻坚。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引导各级各类政策、资金、项目、社会帮扶资源向创建村倾斜集聚,鼓励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市场主体参与,注重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主动性,构建政府、社会、村级组织、村民多方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创建任务及标准
  重点围绕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改善、乡风文明提升等方面开展示范创建,具体达到“九有六无”。
  1.有特色产业。立足本地资源特色,因地制宜发展种养加等富民产业,有条件村庄依托特色产业开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采摘垂钓、文化休闲、民宿旅游等富民项目,带动农民稳定增收。
  2.有村集体收入项目。创建村集体收入不低于5万元且稳定可持续。
  3.有顺畅排水。街路两侧排水顺畅,易积水地段建有排水沟(路边沟)等设施,沟内无垃圾、无积水。
  4.有垃圾处理设施。自然屯主巷路合理设置标准化垃圾箱(桶)或建有固定的村庄垃圾收集点。
  5.有清洁环境。村庄内外道路、村部、学校及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沟塘河道、田间地头及林带等重点部位保持常态化清洁。村屯主街路院墙、栅栏、板杖或绿篱等整齐有序。
  6.有整洁院落。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院落农机具、储粮仓等摆放有序,无规模养殖,畜禽实行圈养。
  7.有干净居室室内家居整洁美观、窗明几净,墙壁粉刷干净,家具器物摆放整齐,无尘土杂物。
  8.有绿化美化亮化。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等植树造绿、整齐美观。具备条件的村庄建有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景观景点及主街主路有亮化设施。
  9.有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常态化管理维护机制、队伍和投入保障。
  10.无卫生乱象。村庄内无垃圾乱丢乱扔、柴草杂物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牲畜乱拴乱拉、粪污随地排放等现象。村庄及周边无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11.无路面破损。20户以上自然屯通硬化路率100%,屯内主巷路通硬化路率达85%以上。
  12.无不安全住房。新建住房符合规划和农房建设技术标准,列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的全部完成。
  13.无私搭乱建。村庄内违规建设及废弃的仓房、圈舍、厕所、棚架、院墙、残垣断壁等应拆尽拆。
  14.无不良习俗。推进移风易俗,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基本无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
  15.无规模性致贫返贫现象。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健全完善。
  四、实施步骤
  (一)2021年7月-12月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0个,包括:
  朝阳川镇龙盛村、柳新村、横道村、太兴村;小营镇五凤村;依兰镇利民村、九龙村、古城村;三道湾镇梨树村、东沟村。
  (二)2022年5月-12月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4个,包括:
  朝阳川镇八道村、三成村、太东村、仲坪村;小营镇东光村、长东村、新农村、理化村;依兰镇东兴村、台岩村、春兴村;三道湾镇五道村、中心村、平岗村。
  (三)2023年5月-12月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1个,包括:
  朝阳川镇三峰村、平道村、长胜村、光石村;小营镇小营村、光明村;依兰镇兴农村、龙渊村、平安村;三道湾镇屯田村、支边村。
  (四)2024年5月-12月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2个,包括:
  朝阳川镇勤劳村、吉成村、德新村、合成村;小营镇仁坪村、东山农场、果树农场;依兰镇大成村、兴安村、北大村;三道湾镇北张芝村、南张芝村。
  (五)2025年5月-12月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9个,包括:
  朝阳川镇东丰村、朝阳村、长青村、光荣村;小营镇光进村、民主村、东新村、吉兴村、河龙村。
  五、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建立市镇村联动推进制度,坚持“市级抓总、镇级统筹、村级落实”原则,市委、市政府抓好区域内示范创建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导,市直相关部门分领域分战线抓好具体创建任务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建立市镇村三级清洁指挥长制度,各镇要明确一名领导干部,创建村要明确一名“两委”成员,投入足够精力常态化抓村庄清洁工作。将“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作为各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的重要内容,协调各行业部门和镇村共同抓好工作推进落实。注重发挥包保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作用,推动“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清单管理。落实“五化”要求,由市级统筹组织,对标对表创建标准,按照缺啥补啥原则,逐村建立短板弱项清单,对应列出创建工作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对现有基础较好、环境面貌已经取得突出成效的村可进一步提高创建标准,因地制宜打造精品示范村。每个创建村落实5个包保责任单位,负责对照“九有六无”创建标准协助镇、村完成创建任务。各包保部门要与包保村做好对接,将每周五定为“环境整治日”,入村入户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巡查,对各镇及包保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周对检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
  (三)强化资金支持。要发挥主责主业作用,切实加大本级投入资金规模、单位投资强度,按照“统筹安排、集中投入、专款专用、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农业、乡村振兴、交通、水利、电力、教育、医疗卫生等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向创建示范村倾斜,各相关部门要给予优先支持,确保资金投入与创建任务相适应。注重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采取贴息等政策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参与示范村创建。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保障示范村创建资金需求,到“十四五”期末逐步将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高到10%以上。积极动员包保帮扶单位、在外乡贤、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从资金、资源、技术、人才等方面助力示范创建。支持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探索试行土地资产运作、个人资本参与、企业投资经营、业主承包开发、共同投资管理等有利于促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的好办法,多渠道拓宽资金渠道。
  (四)强化督导考核。要组织人员力量,不定期开展现场指导或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督办、清单销号。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依据创建标准,牵头组织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核查验收。各镇要实现示范村创建自查全覆盖。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的考核重点,并依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五)强化激励引导。坚持建设与管护同步考虑,“里子”和“面子”统筹实施,引导群众充分参与进来,形成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党爱超市”模式,引导村民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强化党建引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通过村规民约、家规家训“挂厅堂、进礼堂、驻心堂”,实现乡村文明提升与环境整治互促互进。继续深入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等评选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农民群众,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
  附件1:延吉市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活动分工表
   附件2:美丽乡村示范村包保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清单
 
 
延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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