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冻结银行卡账户所有人 (名单详见附件)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该银行卡开户资料、交易流水以及能够证明银行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吉林省延吉市公安局配合调查。
二、逾期不提供或者不能证明银行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该资金将被视为无主赌资予以处置,依法上缴国库。
三、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公示账户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涉嫌犯罪的或帮助他人犯罪的,或者帮助他人逃避法律责任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将依法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期限:2023年10月08日至2024年04月07日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时30分至16时30分
地址: 吉林省延吉市公安局
联系人:侯警官 0433-8150014
郑警官 0433-8150018
附件:被冻结银行卡账户所有人
2023年10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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