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推荐评审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受理部门: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科,联系电话:0433-2368147。
附件:关于拟推荐吉林省第十八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人选名单的公示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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