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组会议上,与会人员就相关议题进行了审议。
第二次全体会议由蔡红星主持。会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人大代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代表列席州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办法》;表决通过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裴庆镇辞去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毕传东代理州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制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也是巩固和发展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法治保障,条例起草小组要严格按照既定时间,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修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边黄牛管理条例》将有效保护延边黄牛品种资源、提升延边黄牛品牌价值,条例修改小组要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条例内容,促进延边黄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州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污染防治攻坚力度,推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州中级人民法院要不断加强审判能力和审判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为延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关于全州服务经营主体和延边黄牛产业发展的调研成果,州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相关建议。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欣,州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室副主任,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应邀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爱丽/文 王宇男/图
来源:延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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