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法院判决一起拒付劳动报酬案 被告人获刑八个月

2025-12-26 旦增珠扎 延吉新闻网
  延吉新闻网12月26日讯(记者 旦增珠扎)年关将至,工资结算关乎劳动者能否安心过年。近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被告人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在经营美容机构期间,自2023年以来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共计两万余元。员工多次催讨无果后,向延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经调查核实,依法向张某送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限期支付。但张某置若罔闻,甚至采取隐匿个人财产等方式逃避支付义务。法院认为,张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正值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关键时期。判决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恶意欠薪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延吉法院表示,下一步将持续畅通涉欠薪案件“绿色通道”,落实快立、快审、快执机制,以司法刚性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初审:旦增珠扎
复审:李军广
终审: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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