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出国多年未交物业费险被起诉

2015-01-07 杨东山 延吉新闻网
    延吉新闻网1月7日讯(记者 杨东山)因出国多年未交物业费,回国后竟接到了缴费欠款及滞纳金和待起诉通知单,近日,居住在延吉市新梨花苑小区的严先生刚从韩国回来,就遇到这件头疼的事。严先生诧异,像他这样长年不在国内,还需要缴纳物业费吗?
   
    近日,延吉市公园街道园建社区工作人员接到严先生电话反映,称自己在韩国工作5年,房子一直空置,所以一直未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回国后,物业方面对他下达了关于缴清欠款及滞纳金和待起诉的通知单,他觉得物业的做法不合理,希望社区帮帮他。
   
    接到居民求助电话后,园建社区调委会工作人员赶到了严先生所在的新梨花苑小区,同严先生一起找到了小区物业公司,考虑到严先生长年出国的特殊情况,调委会工作人员积极与物业进行协调,物业最终同意放弃起诉,并且减免了严某5年全部滞纳金和20%的物业管理费。

    近年来,劳务输出人员增多,房屋空置率较高,那么像严先生这样的长年在外的业主是否应该交物业费呢?又是否享受相应的缴费减免政策呢?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延吉市房产局物业办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第50条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应当承担其后发生的物业服务、采暖等相关费用。长年不在国内居住的业主,同样也需缴纳物业费,且“办法”中没有规定出国居民物业费优惠政策,正常来说应该全额支付。

    严先生对社区的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并将自家钥匙交给了社区工作人员,希望自己出国时,社区能帮他代管。

    本网在此也提醒广大长期出国的市民,应提前预交下一年度物业费,同时,为减少漏水、漏气等潜在危险的发生,可以把家里的钥匙交给社区或物业代管。

【责编  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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