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中,延吉市住房保障工作亮点频现,建设回迁安置住房3800套、25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开工率达100%,圆满完成省住建厅下达延吉市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2014年,延吉市计划建设的总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500套公共租赁住房已按要求全部开工建设。
2014年,延吉市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000户、550万元,分配公共租赁住房400套,抢修公共租赁住房150户,切实保障延吉市最低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安心入住保障性住房。
在这一组组数据背后,是奔波于建筑工地和困难群众间的工作人员的劳碌身影,也是打开新房房门时浮现在群众脸庞的欢欣笑容。延吉市住房保障工作获得了诸多荣誉,然而最大的收获,还属百姓的一声声夸赞,一张张笑颜。
加强政策宣传 推进棚改稳步实施
2014年6月18日,延吉市棚改局、征收局联合在延吉市建工街道举办了一场棚户区改造知识讲座,向建工街道及辖区所属社区工作人员普及棚户区改造政策相关内容。

棚户区改造现场 刘鑫 摄

棚改工作宣传讲座 刘鑫 摄
负责开展培训工作的市棚改局工作人员表示,开展棚改知识讲座有利于棚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加强培训可以使棚改一线的工作人员更好地发挥“传声筒”的作用,把新政策送到百姓家,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棚户区改造工程是延吉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市最大的民生工程。2014年,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延吉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大刀阔斧地进行。为了能够把最清晰、最准确、最易懂的政策送到百姓家,切实维护棚户区居民的切身利益,保障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市棚改局、市征收局通过为街区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等形式,将棚改的各项政策解读到位,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一一说明。
培训讲解工作由市棚改局、市征收局、评估公司等单位组成的队伍负责。工作人员制定了最通俗、易懂、全面的棚改、征收政策培训内容,并采取“讲解政策、指导业务、解答疑惑”为一体的培训方式,在切实提高棚改一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一个解答疑难问题、解决实际困难的平台。
多措并举 切实解决征收难问题
2014年6月,雷女士签署了关于土地房产征收的相关协议后搬离了居住了数十年的小院子,然而在她的脸上却看不到半点悲伤的情绪。离开老房子后,雷女士也会经常回到旧址,看看老房子曾经的所在现在是什么样子,看看即将建成的新房完成了多少。

依法征收现场 刘鑫 摄

签署征收协议后的母女俩欣喜地期待着新房 刘鑫 摄
2014年,延吉市以街道、社区、乡镇、村屯为主要宣传阵地,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以正确的导向营造工作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各包保部门做到“以情感人、以法服人”,保障拆迁顺利进行。严格进行依法征收,在征收过程中,始终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让企业私自征收,全程阳光化运作。
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必须规范征收拆迁部门依法行政。在实施房屋征收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延吉市人民法院按照适当提前介入的原则,在对征收人员普及征收法律知识的同时,对实际征收中的谈话笔录以模板形式,根据征收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有关谈话要点进行规范,为征收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廉租住房摇号分配 力保“公平、公正、公开”
2014年10月17日,延吉市启动了2014年第一批121套廉租住房分配摇号仪式。来自小营镇和依兰镇的121户最低收入无房家庭享受到廉租住房。

廉租住房分配摇号仪式现场 刘鑫 摄

部分低收入人群被纳入延吉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刘鑫 摄

即将住进廉租房的大爷开心地告别老房子 刘鑫 摄
为切实改善延吉市最低收入无房家庭住房条件,延吉市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现场摇号的方式,分配廉租住房。
廉租住房分配结果会在延吉市政府网站和延吉市建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在乡镇政府张榜公示,公示期为15日,摇号中签人可以在公示期满3日内,到延吉市棚改局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缴纳押金后领取廉租住房钥匙。
2014年延吉市公租房建设任务为500套,共计2.35万平方米,已全面开工建设。
部门低收入人群被纳入延吉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2014年10月31日,延吉市启动2014年第二批288套廉租住房分配摇号仪式。首次将部分低收入无房家庭纳入延吉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摇号仪式上,获得申请廉租住房资格的靖富文高兴地说,一直以来都知道最低收入家庭能够申请廉租住房,可是他家没有房子又达不到最低收入无房家庭的标准,只能租住在亲戚家。如今,延吉市将部分低收入无房家庭也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他也能住上廉租房了。
截至2014年末,延吉市家庭人均收入不足380元的最低收入无房家庭(低保户),基本达到应保尽保,部分家庭人均收入不足760元,处于最低收入家庭边缘的低收入无房家庭也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责编 王春荣 胡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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