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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公租房补贴保障范围 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者都可申请

2023-11-09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金玲慧
  延吉新闻网11月9日讯(记者 姜丹丹 李世宇 金玲慧)记者从延吉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今年,延吉市结合保障群体实际需求,出台《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及标准》,将非本市户籍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新就业无房职工及新市民等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据了解,《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各类主体投资,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等方式,限定套型面积,并以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相应保障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延吉市公共租赁住房涉及迎光小区、大宇花园、信合小区、东明新城、华益名筑等25个小区,以小户型为主,租金较低。目前,延吉市共有公共租赁住房3607套,主要分布在北大、铁南,少部分分布在延西及开发区,现有腾退房源100余套,等待二次分配。

  新就业大学生、新就业无房职工及新市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新就业1年以内;2.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3.在延吉市无住房、五年内无房屋买卖记录、工商注册资本5万元以内。

  在延吉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也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申请之日前已在延吉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且未断缴或在延吉市持居住证(暂住证)一年以上;2.在延吉市无住房、五年内无房屋买卖记录、工商注册资本5万元以内;3.收入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规定的收入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请拨打延吉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0433-4302011和 0433-4302012进行详细咨询。

  另外,非延吉市户籍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申请办理,新就业大学生、新就业无房职工及新市民保障性住房保障期为自申请之日起五年,五年期满后原则上自动退出保障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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