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公租房补贴保障范围 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者都可申请
2023-11-09 标签: 来源:延吉新闻网 作者:金玲慧
延吉新闻网11月9日讯(记者 姜丹丹 李世宇 金玲慧)记者从延吉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今年,延吉市结合保障群体实际需求,出台《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及标准》,将非本市户籍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新就业无房职工及新市民等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据了解,《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各类主体投资,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等方式,限定套型面积,并以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相应保障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延吉市公共租赁住房涉及迎光小区、大宇花园、信合小区、东明新城、华益名筑等25个小区,以小户型为主,租金较低。目前,延吉市共有公共租赁住房3607套,主要分布在北大、铁南,少部分分布在延西及开发区,现有腾退房源100余套,等待二次分配。
新就业大学生、新就业无房职工及新市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新就业1年以内;2.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3.在延吉市无住房、五年内无房屋买卖记录、工商注册资本5万元以内。
在延吉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也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申请之日前已在延吉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且未断缴或在延吉市持居住证(暂住证)一年以上;2.在延吉市无住房、五年内无房屋买卖记录、工商注册资本5万元以内;3.收入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规定的收入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请拨打延吉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0433-4302011和 0433-4302012进行详细咨询。
另外,非延吉市户籍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申请办理,新就业大学生、新就业无房职工及新市民保障性住房保障期为自申请之日起五年,五年期满后原则上自动退出保障群体。

据了解,《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各类主体投资,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等方式,限定套型面积,并以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相应保障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延吉市公共租赁住房涉及迎光小区、大宇花园、信合小区、东明新城、华益名筑等25个小区,以小户型为主,租金较低。目前,延吉市共有公共租赁住房3607套,主要分布在北大、铁南,少部分分布在延西及开发区,现有腾退房源100余套,等待二次分配。
新就业大学生、新就业无房职工及新市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新就业1年以内;2.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与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3.在延吉市无住房、五年内无房屋买卖记录、工商注册资本5万元以内。
在延吉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也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申请之日前已在延吉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且未断缴或在延吉市持居住证(暂住证)一年以上;2.在延吉市无住房、五年内无房屋买卖记录、工商注册资本5万元以内;3.收入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规定的收入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请拨打延吉市住房保障中心电话0433-4302011和 0433-4302012进行详细咨询。
另外,非延吉市户籍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申请办理,新就业大学生、新就业无房职工及新市民保障性住房保障期为自申请之日起五年,五年期满后原则上自动退出保障群体。
微信 扫一扫 关注
《延吉新闻网》公众号

延吉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延吉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延吉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摘录或转载的属于第三方的信息将注明具体的来源,其目的在于向社会公众传递、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