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过电网难逃法网 盗窃国家电能被判刑

2025-11-21 王晓彤 延吉新闻网
  延吉新闻网11月21日讯(记者 王晓彤)近日,延吉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花甲老人因盗取国家电能犯盗窃罪一案。

  自2016年起,被告人老李(化名)为便于将锅炉房出租以获取利益,在未经电力部门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未经电力部门登记、已淘汰的电表,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2018年9月,延边供电公司检查时,发现老李窃电行为,通知其停止窃电并补缴电费,但老李仍继续窃电使用。2021年4月,老李经催促将该电表拆除,后又重新擅自将电表接线窃电。直至2023年6月,延边供电公司再次检查发现并制止了老李的窃电行为,并将其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办理盗窃电能案件的规定,被告人老李窃电量共计约6万千瓦时,窃电金额共计约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老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老李经电话传唤到案后基本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过,有自首情节,且老李已足额退赔,能够弥补窃电损失,可以酌情从宽处罚。最终,法院认定老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广大市民,盗窃、破坏电力设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请大家切勿以身试法;相关企业和单位务必加强对电缆等重要设施的监管和防护,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废品收购行业的从业人员不要收购来历不明的电缆等物品,如发现有可疑销赃人员,请立即报警。


初审:王晓彤
复审:李军广
终审: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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