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阿花与阿燕签订《项目合伙人协议》并共同出资5万元。后因阿燕拒绝公开项目收支及分配利润,阿花诉至法院,随即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延吉法院立案庭保全团队当日即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阿燕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资金共计2.5万余元。账户冻结对阿燕的生活经营产生影响,促使她主动打破“失联”状态,积极联系法院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阿燕向阿花支付2.5万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这正是延吉法院深化保全工作机制改革的缩影。自2023年8月保全中心成立以来,该院集中办理各类保全案件,秉持“一体化、高效办、一站式”工作理念,在受理的743个案件中,诉前保全的有317件,诉中保全的有423件,执前保全的3件,其中有225件促成了和解,有力推动了纠纷源头化解与审执工作提速。
财产保全不仅有效防止了财产转移,保障债权实现,更成为促使当事人主动协商、高效解纷的“催化剂”。
初审:旦增珠扎
复审:李军广
终审: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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