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进行实名反映,并提供具体理由和依据。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30日。
受理电话:2702207
受理邮箱:yjswljwhk@163.com
附件:延吉市第七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延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1月23日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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