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现东市场某日杂商店未取得任何燃气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擅自违规售卖充有液化石油气钢瓶。经专班后续调查,其所售液化石油气钢瓶为韩某某提供,同时韩某某未取得任何燃气经营许可资质。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起无资质违规售卖充有液化石油气钢瓶案件立案调查,将依法从严追究涉案人员法律责任,坚决遏制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在此,郑重提醒:全市各类经营主体及个人要严格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广大市民群众要提高燃气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无资质商家售卖的液化石油气及钢瓶,主动到正规燃气企业购买,如发现无资质违规售卖液化石油气、钢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燃气安全举报电话,共同参与燃气安全监督。形成“人人关注燃气安全、人人参与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筑牢我市城镇燃气安全防线。
延吉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6年3月2日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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