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一男子因高空抛物被依法(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6-04-27 季芳旭 延吉新闻网
  延吉新闻网4月27日讯(记者 季芳旭)为图省事,延吉男子南某某将废旧柜子从5楼直接扔下,砸中楼下路人。日前,延吉市公安局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对南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等待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3月24日15时许,新兴街道一个老旧小区内,小何(化名)刚把摩托车停在住宅楼下,还未离开,天上突然掉下一个“木头箱子”当场把他砸晕。巨大的声响引起周围市民注意,大家随即拨打120和110报警。“砸中他的是一个比保险柜略大的老旧实木柜子,因年久腐烂,主人想扔掉,就直接从楼上扔了下来。”延吉市公安局新兴派出所民警王超介绍。

  经抢救,小何暂无生命危险。王超说,为查找高空抛物的肇事者,该所抽调警力围绕事发现场展开走访。“这里是老旧小区,居住的人少,没有公共监控,也没有目击证人,我们只能挨家挨户逐层排查。”最终,王超和同事在5楼发现一户人家正在拆搬家具,但房门紧锁。

  通过进一步查找,民警很快联系到62岁的房主南某某。南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为图方便,将木质柜子从5楼扔下、砸伤路人的犯罪事实。

  延吉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高空抛物不仅极不文明,更可能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初审:季芳旭
复审:李军广
终审: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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