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从事电子产品销售的小何(化名)应朋友安某某之邀聚餐。席间,安某某声称自己有一桩“稳赚不赔”的大生意,需要租用小何店里的电脑,并许诺赚了钱对半分。据北山派出所民警王延峰介绍,当时小何的店铺正值经营淡季,加之对朋友的信任,便答应了这一提议。
从2025年12月至今年4月,安某某每月到小何店中租走一台高档电脑,累计5台,按市价计算总价值超过4.4万元。然而,电脑租到手后,安某某转身便将其低价转卖,共计卖出2万余元,其中1.7万余元被安某某用于支付电脑租金。而一直等着分利润的小何多次催问,安某某均以“钱还没到账”等理由搪塞。
今年4月,当安某某第五次租走电脑后,小何再次追问分成事宜无果,觉察到异常的小何于4月中旬到北山派出所报案。接警后,派出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4月20日,安某某被传唤到案,如实交代了为偿还债务而诈骗朋友的犯罪事实。办案警官王延峰表示:“扣除租金后,他卖电脑所得的钱根本不够还债。这种行为损人不利己,不仅触犯了法律,还失去了一个信任他的朋友,债务仍然未能还清。”
警方提醒:交友需谨慎,涉及钱财莫轻信“高回报”承诺。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朋友间的信任,以“合伙做生意”“高额返利”为诱饵实施诈骗。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无论对方关系多亲密,在出租、出借贵重物品或大额资金前,务必核实对方真实用途和还款能力,签订正规书面协议,保留交易凭证。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报警,避免损失扩大。切勿因“情面”或贪图高利,让自己陷入被动甚至受骗的境地。
初审:季芳旭
复审:李军广
终审: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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