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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13时11分至21时02分,市民崔某某醉酒期间,在长达近八个小时的时间内,先后十余次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通话过程中,崔某某肆意辱骂接警工作人员,无端纠缠滋扰,恶意挤占紧急警务通道,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正常接处警工作秩序,情节恶劣、影响不良。
案件发生后,河南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核查通话记录、固定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查实崔某某违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经讯问,崔某某对自己酒后恶意骚扰110、辱骂警务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认定崔某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延吉警方郑重提醒,110报警电话是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处置突发警情、承接紧急求助的重要公共安全资源,是群众的“平安生命线”,绝非个人宣泄情绪、肆意滋事、恶意骚扰的渠道。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理性处事、文明维权,严禁恶意拨打、骚扰、辱骂110警务工作人员,杜绝浪费公共警务资源、扰乱公安正常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
初审:季芳旭
复审:李军广
终审: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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