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回到2025年8月14日20时57分许,赵立勇送餐途中发现水映玉楼小区10号楼2单元一楼民宿窗户冒出浓烟,且烟势越来越大。意识到发生火灾后,他没有选择离开,而是立即采取行动。

赵立勇用矿泉水打湿毛巾捂住口鼻,推开纱窗进入火场。由于屋内浓烟弥漫、能见度极低,他摸索发现火源来自厨房燃气灶,连接燃气灶和煤气罐的塑胶管已经被引燃,天棚也出现明火。

情况危急,赵立勇第一时间关闭煤气罐阀门,并拨打火警电话报告起火地点和火源。在消防人员赶到前,他利用现场找到的水基灭火器、水、毛巾和水盆持续灭火。期间,他多次进出火场,直至现场灭火资源用尽。面对抽油烟机因燃烧发出的爆裂声,他暂时退出火场,随后又在呼喊周围群众提供帮助后再次进入火场灭火,直至消防队员赶到并成功控制火势。
2025年9月16日,赵立勇的抢险救火行为被延吉市评审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此次获评吉林省见义勇为模范,是对其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勇于担当行为的肯定。
从平凡岗位到危急现场,赵立勇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责任与担当,也展现了延吉市民在关键时刻守望相助、挺身而出的良好风貌。
初审:金洪石
复审:李军广
终审:王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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